武汉护生网

您现在的位置是:武汉护生网 > 积德改命 >

积德改命

法乐的继承与发展(父母遗产新的继承法)

2024-04-19积德改命admin 699
唐朝时期,除了前代传下来的清商法曲之外,印度和西域及南方各国通过非佛教关系的途径传入中国大量的佛曲,加上唐代制作的佛曲,其数量十分可观。这些外来的以及皇帝自创的一

◎ 王月清

  “法乐”,本来指佛教的一切演唱与演奏的音乐,后来一般指佛教乐舞。南朝梁代以后法乐遍行于寺院与宫廷,并把它列为正乐,为梁、陈间的雅乐。隋统一南北后,法乐分为两条渠道流传,一条是寺院内部的传承,一条是宫廷的传承。隋平定江南获梁陈旧乐,即清商法乐,以为“华夏正声”,创置“清商署”专门管理清商法乐。《隋书·音乐志》载:“前克荆州得梁家雅曲,今平蒋州又得陈氏正乐,史传相承以为合古,且观其曲体,用声有次,请修缉之,以备雅乐”。隋代称法乐为“法曲”或“清乐”,列为“七部乐”和“九部乐”之一。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佛曲均与汉地、西域等各佛教盛行地民间音乐有关。《大唐西域记》说:“屈支国(龟兹国)文字取则印度,粗有改善,管弦伎乐特善诸国”。除那些专供佛事的赞、颂、咒、偈、梵呗是缘佛经创制而外,其余都是民间音乐。《隋书·音乐志》的“七部乐”、“九部乐”中,西凉部音乐有《永世乐》,曲有《万世车》,舞曲有《于阗佛曲》,天竺部有舞曲《天曲》。可见在当时宫廷音乐也吸收了佛曲的音乐元素。因此可以认为梵呗出自寺院(佛经),佛曲兼本民间音乐。

  隋炀帝、唐玄宗都曾对法曲作过贡献:“初,隋有法曲,其间清而近雅,器有铙、钹、磐、钟、幢萧、琵琶。……其声金、石、丝、竹以次作,隋炀帝厌其色淡,曲终复加解音。玄宗既知音律,又酷爱法曲,选坐部使子弟三百教于梨园,声有误者,帝必觉而正之。”(107)贞观年间(627—649),太子李治造慈恩寺,请玄奘等入住,以“九部乐”送玄奘等人进寺。所谓“九部”,大概也只是“清商”法曲而已,(108)其后又列为“法部”。法曲在唐代备受帝王及上层人士喜爱和重视,至玄宗时,把“法部”置于“梨园”。唐朝时期,除了前代传下来的清商法曲之外,印度和西域及南方各国通过非佛教关系的途径传入中国大量的佛曲,加上唐代制作的佛曲,其数量十分可观。唐代乐府中收集保存了大量佛曲,宋代陈旸《乐书》中著录有唐乐府佛曲曲目。在唐代,特别是唐代中期以后,佛教音乐已经彻底地成为社会共有的文化,道俗不分,梵华混流,成为中国民族音乐中的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同时进一步改变了中国传统音乐的形态与结构。

  从“梵呗”发展出来的“佛曲”,即将佛经配上乐谱进行咏唱,其名称始见于《隋书》,但它早在南北朝时期就已形成,并为佛教所用。隋文帝统一中国后,出现了“人物殷阜,朝野欢娱”的新局向。在尼庵里长大的隋文帝一直深信佛教。他亲自制作了十篇佛曲,名为“正乐”,其内容皆述佛法。又用“法乐童子伎”和“童子倚歌梵呗”在无遮大会上演唱。皇帝亲自创制佛曲,并用童声合唱,这是隋文帝的首创。此风一直延至宋明之世,只是形式有所不同而已。

法乐的继承与发展(父母遗产新的继承法)

  至唐代,佛曲大盛。宫廷仍沿用隋的九部乐,到唐太宗时增为十部。据陈炀《乐书》卷一五九叙“胡曲调”,记录唐代乐府曲调有《普光佛曲》、《弥勒佛曲》、《日光明佛曲》、《大威德佛曲》、《如来佛曲》、《药师琉璃光佛曲》、《龟兹佛曲》、《释迦牟尼佛曲》、《观法会佛曲》、《宝花步佛曲》、《摩尼佛曲》、《观音佛曲》等等,共26曲。其实,唐代的佛曲远不止这些,加上民间流行的佛曲,数量更是不可胜数。

  清毛奇龄《西河诗话》载:“李唐乐府有普光佛曲、日光明佛曲等八曲,入娑陀调;释迦文佛曲、妙华佛曲等九曲,入乞食调;大妙至极曲、解曲,入越调;摩尼佛曲入双调;苏密七具佛曲、日腾光佛曲,入商调;婆罗树佛曲等四曲,入羽调;迁星佛曲,入般涉调;提梵入移风调。”在“大曲”(大型宫廷音乐)中,也有一部分“法曲”。杜佑《理道要诀》、《唐会要》、《册府元龟》等史书都有天宝十三年七月,官方将《婆罗门》曲改为《霓裳羽衣》曲的记载。这次修改乐名,就是将一些外来的法曲改为汉名。这些外来的以及皇帝自创的一些“佛曲”在唐代宫廷中占了较大的比例,并成为宫廷音乐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音乐形式之多彩、演出场面之宏丽在诸多的文献中有大量的记载,在敦煌壁画中也有形象地反映。

摘自《中国佛教艺术史》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