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的僧自恣日与佛欢喜日:戒毓法师的惊人发现
僧伽自供日和佛陀欢喜日
普耀法师
僧人自恣日不同于其他佛教节日。它最能体现佛教的宗旨和意义,强调法王的智慧和慈悲、佛陀的戒律精神以及建设和谐僧团的旨趣。一般的佛教节日基本上都是以佛菩萨诞辰为中心,以满足信仰的需要。例如,中国佛教中的许多节日都是纪念佛和菩萨的诞辰、出家、成道、涅槃等,这些都源于对佛和菩萨的信仰。甚至有一些是中国汉传佛教所独有的,藏传佛教所没有的。只有 "僧人自修日 "是佛陀在世时设立的节日,一直延续至今,基本保持了其内涵和意义。这也是僧侣个人的节日,基本上被三大语系所继承。这个节日不是为了庆祝,而是为了僧侣的自我完善和僧团的和谐。这是因为佛教信仰的核心是信仰三宝,即佛、法、僧。也可以说,没有僧伽,佛教就缺少了载体,佛法的实践就无从谈起。毗卢遮那住世,佛法住世。佛教弘法的意义何其重大僧伽的自我禁欲最能体现佛教与其他宗教的区别。一般宗教以教主为中心,只有佛教以僧团为中心。它不以个人为中心,以法律而不是以人为中心,以制度而不是以权威为中心。它是以启迪大众、解脱烦恼为宗旨的宗教。它的伟大不仅以信仰为核心,正如印顺法师所总结的,它是信仰与理性的统一,是慈悲与智慧的和谐。这是一般宗教所不具备的。如果佛法只有信仰和慈悲,理性和智慧散乱,那么佛法的伟大称号就名不副实了。因此,今天探讨佛学,把握这个原则非常重要。否则,佛学研究就会出现很多偏差。因此,可以说,佛法的落实、戒律的落实、自戒的过程最能体现佛法的精神和戒律的意义。可以说,没有自戒的建设,就无法强调佛教的慈悲、平等、民主等思想。
由于僧人自戒的意义深远,在佛教中被视为与释迦牟尼佛的诞辰日相当,被称为 "佛欢喜日"。随着佛教传入中国,受中国固有文化的影响,如 孝道、鬼神信仰以及道教的影响,加之西晋时期相传竺法护翻译的《佛说盂兰盆经》、姚秦鸠摩罗什翻译的《佛说父母恩重难报经》等佛教孝道经典的意义,僧人们不愿深入挖掘,形成了汉传佛教特有的民俗 "盂兰盆节"。"盂兰盆节 "是以各种饮食供养四方僧侣的节日。盂兰盆是梵语,意为 "颠倒",盆是汉语,意为供奉的器皿。据说这种供品可以减轻倒吊亡者的痛苦。这种供品的功德回向给现在的父母、七世的父母、众生的父母,以及历代受难的人,使他们得到解脱。它与中国文化相结合,如与道教的中元节和儒家的祭祖仪式相结合,已成为影响较大的祭祀活动之一。自我放弃的名称和时间
(a) 自弃之名: 译名集》说:"自在 "译为 "巴拉特普拉那",意为 "随意"、"自在"、"自弃"。"自制 "译为 "自制",意为 "自制"。南海子-秭归传》解释说 "凡过夏,此日当随意称之。即与他三事中,任意举之,谓除犯之义也。" 旧译 "自弃 "为义译。这是一个庄严而神圣的仪式,对于僧团的形成和比丘个人生命的完善具有重要意义。它在夏安居的第二天举行。夏安居是比丘增持戒律、完善僧格、完善僧团建设的重要制度。夏安居共九十天,是僧人的特殊修行期。每年雨夏安息期结束时,众人都会互相指出对方在见、闻、疑三事上的罪过和忏悔,并修福。自我礼拜是这一特殊修行期的结束。按照惯例,所有佛教徒都呆在同一个结界里,在过去的九十天里,他们过着禅修和戒律的生活。在安居的最后一天晚上,他们聚集在一起 (b) "接受新年 "或 "接受新年": 佛教不以权势、金钱,甚至学历和年龄论高低,而是以戒律、道德和修养论高低。这种制度是如何体现的呢?它是建立在安身立命的制度基础上的,在三个月的众修期间,不犯大错,如果一般小错通过忏悔,通过舍己为人的形式来实施。如果合格,说明僧人在戒律和僧团纪律上成长了一年。如果比丘受戒时间较长,还可以说基本谈不上年数。根据《增一阿含经》卷二十四 "善集 "的记载,比丘、比丘尼这样做了,其法腊就会增加一年。这叫做 "受年 "或 "受岁"。年轻的人应该尊敬、崇拜和供养年长的人。这个 "年数 "的确定是通过自我崇拜制度实现的。年数取决于他在僧伽中的地位,决定了他在僧伽中的威望。"比丘不按普通年计算年数,而是计算夏季的月份。农历年是新旧交替的时期,"他说。"年长者被称为长老,寺院事务由长老决定。因此,"法年 "被称为 "戒年"。(c) 自弃的时间: 自弃关系到每个僧人的法身慧命,关系到戒律的增长,因此自弃羯磨是必不可少的。每个僧人都必须实现自弃羯磨法。这一制度没有任何灵活性,必须严格遵守。由于僧团人数众多、地域辽阔、气候和僧人家庭情况等原因,僧人没有办法在统一的时间来到夏安居,因此自住时间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变化。因此,《律典》中对自住时间有详细的说明。
在《四分律减补行钞》卷一中有记载:
若有闰月,应于闰七月初五日自恣。如果没有闰月,则应按照摩达卡的九十天数做自恣。如果第七个月有闰月。如果该月是闰月,则以上个月为自制月。不在前一个夏季生活的人,则在闰月后的九十天内这样做。......
如果不在上夏,则以上月的九十天为自制月。
但是,在律法中规定,应在第十四个月的第十五天和第八个月的第十五天这样做,在紧急穿衣的情况下也应这样做。二增,十六日自弃。初三为自弃日。法律规定 安居后,定七月十六日自弃。
律法还说:僧侣 14 天随心所欲,尼姑 15 天随心所欲。此谓相依问罪,故制异日。而就法之组成,三日一般。克定一期,十六日定。...... 若夏断不安居,虽非岁月,以养罪义通理,必依众恣僧治养。
四分》云:若后安居人,自前安居人自恣。
根据上述引文,可以理解为对自弃、后弃、破夏、闰月等住持时间的解释。僧团由比丘、比丘尼、比丘尼、沙弥、沙弥尼等依次组成。自恣时间一般在七月十四、十五和十六日,这三天是所有人共同的。如果有特殊情况,一般会推迟到 8 月 15 日;如果有闰月,闰月也要计算在内。"闰月 "的说法是佛教适应中国佛教传统的开始。
二、僧人舍己的目的和意义:
舍己不是简单的仪式,而是修道的升华。它是洗涤心灵垃圾、净化僧团空气、彰显内心清净的一种方式。四分律》第一卷解释了它的名称:
修道九十载,锤炼身心。许多人迷恋自我,看不到自己的过失,因此,他们应该依靠清净的信众来怜悯他们。即使一个人宣布了自己的罪过,僧侣们也可以随意列举他的过失。内无隐私,外有瑕疵。身口相托,故曰自愿。他继续强调自我否定的意义,他说:
因此,摩哂陀说:"为什么要做自弃呢?使诸比丘不孤独,各忆其罪,示现忏悔,以苦言和,成就清净,欢喜清净,使诸比丘不孤独,使诸比丘不孤独。如果你说的是初夏,那也是你在水泥混凝土建筑中 90 天结束时的时间段。如果你逆来顺受,你就会害怕陷入争论。如果逆来顺受,就可能与人发生争执。三月大典之后,队员们将在同一个地方度过接下来的三个月。必有恶业,自非独宣,障太深,义所隐,故须教之、善之。故须请示。所以,法听人应安居乐业,随心所欲。毘婆尸论》:九十日中,戒及诸善不毁,行为明净,故应安居,舍己。这是舍己的自我表达,而不是说舍己是恶。虽然这一点显而易见,但仍有无知之人胡乱践行。
从上面的引文中,我们可以看出佛陀自弃的目的,以及在夏末安排自弃的原因,是为了更好地完善僧团制度,协调僧团秩序。自弃的目的是为了巩固三个月期间所修的善行,使其不致毁坏,变得纯洁干净。通过自己的力量,也希望在僧侣们的帮助下,能在修行的道路上走得更远更长。因此,很多比丘都是通过 "自力 "的方法证得圣果的。因此说,自恣日是佛陀的欢喜日,因为僧人戒律清净,所以获得了十方诸佛所希望看到的道果。
三僧自弃的方法和类型:
(一)未到清明时节,即有闰月,按闰安居七月十五日自戒。如果没有闰月,则应按照偈颂中的天数自弃九十天;如果有闰七月,则应自弃前一个月。不在前一个夏季居住的人,则在闰年后的整整九十天内居住。

(2) 如戒律中所述,自弃因训诫而增减。(三) 如果修习 "安乐三道 "的人将自念延长到八月十五,他可以一直念到那一天。但在律中规定,自恣要在十四个月的第十五天进行,而且是为了匆忙施衣而进行。第二次增加,第十六天自弃。在第三次增加中,规定了自弃的三天。法律规定 安居后,定七月十六日为自弃日。法律还说:僧侣 14 天随心所欲,尼姑 15 天随心所欲。此谓视罪过问题而定,故制异日。
(3) 自弃的方法是第十四、十五和十六天所共有的。如有困难,则以第 500 天为例。若有难者,如五百题,自戒一月。
(d) 如何处理破夏而后安居者。若破夏而不安居者,虽有年限亦不许住。以举罪义,通论必据众恣,僧治举之。第四部云:若后安居者,前安居者随意。
(五)自弃法表:从今以后听夏安居,比丘一集,应有三事请他自弃说,何等为三?若见、若闻、若疑罪。如是应自弃者,一集僧,集僧已,应贫能自弃,应唱言,谁能为僧自弃,是若有一说我能。佛言 若比丘成就五恶道,不应作行者。...... 若比丘成就五善法,应作门人。...... 应如是语: "长老忆念,此僧自弃日,我某甲比丘,长老僧自弃语,若见、若闻疑罪语我,慈悲,我若见罪,当依法除。自弃有四种:"非法分别自弃"、"非法和合自弃"、"合法分别自弃"、"合法和合自弃"。其中前三种佛陀未曾听闻。其中,佛陀没有授权前三种,但最后一种得到了佛陀的授权。
1. 出家自弃法。佛陀说:"你们应该在第十四、十五、十六日做自弃。余如说组织戒,比丘不知时。佛说听小食大食上座,应唱令白云:大德僧听!此白月十四日(余日依此),僧聚某处自弃。
2. 遣自在人随喜法: 佛言:"若闻作已即击,若言:大德,自任之时已到,僧众已集。一个人应具备的五德有两种:一是自弃的五德,即不爱、不散、不怖、不痴、知自弃;二是罪恶的五德,即知时、如实、利、柔、慈。
自弃之异仪:大德僧听之!如果到了让僧人听的时候,僧人会耐心地听。僧遣某比丘受自愿。白话如下 "善哉僧伽,请听此言!僧遣某比丘受自愿。长老们谁能忍受僧人让比丘做门童,谁就保持沉默。谁不忍心,谁就说僧人忍心。比丘后,某甲、某乙自作主张,僧忍而默然,此之谓也。
之后,两位五德从座位上起身,走上宝座。僧人礼足后,跪下谢恩。
3. 白衣僧自律法。佛说 自弃时,当知僧来,若僧不来,先听僧说: "听着,大和尚!如果僧人来得正是时候,僧人就会听他的话,僧人就会随心所欲。佛说,若比丘于十四日舍身,比丘尼应于十五日舍身。此谓二众依止住法,若无因缘,三日自弃。
4. 自我教化法。佛说 应袒右肩脱皮鞋胡跪合掌,应一一从上座起,次应离座自思惟。僧之大德!今日我某比丘,亦行自愿。若有见闻疑罪,望大德长老体恤说之,若有见罪,依律忏悔。
(五)略自弃法。佛说 若有八难等因,如戒律中,则自意简略。但头有二简略,单白有三简略。
6. 以下四头。佛说 若有四人不得受戒,第五人欲多自意互相,应集一切自意。如果有四个人,他们应该互相做。这样,我就说 "三大德同心,今日僧自弃,我某比丘净。三人已说!如果有三个人或两个人,情况也一样。唯一不同的是,要改变头数,不得有其他众。若有违犯,则不应适用此法。
7. 一个人心中的佛法。佛说 若自恣日说戒堂扫,敷坐具水器洗足器及灯火具舍利弗,为客比丘,若无人来,应生心口:今日僧不恣,我比丘某甲清净(三说)。
8. 僧伽的自力法。佛陀说 比丘尼夏安居后,为出家众故,遣一比丘尼往大僧中说自舍法。若僧尼二众各不足五日,比丘尼即往比丘所,礼拜问讯。如果人数已满,则应询问原因并回答: "我派人去做自弃羯磨。回答应该是 "大姐听僧!如来僧时忍听,大和尚今遣比丘尼某甲,为比丘尼僧,向大和尚说三事自弃见、闻、疑,白如来此。你听我说!僧今遣某比丘尼,为比丘尼僧,向大僧说自弃见、闻、疑三事,谁是大士忍。若僧为比丘尼僧,遣某比丘尼,至大僧所,说自恣、见、闻、疑三事,彼必默然。不忍者曰:"僧忍某比丘尼为比丘尼僧,故往大僧说自意、见、闻、疑三事,毕竟。僧忍之!因此,寂静是如是持的问题。
佛陀说 如果他独自旅行,没有护法,则应派两三名出家人陪同他前往大僧团。向大德高僧礼足后,屈身低头,合掌说道:"大德高僧夏安息后,说了三件关于见、闻、疑的罪过。大德高僧慈悲为怀,对我说。我若见罪,当依法忏悔。(三事)。过了很久,大德和尚说:"众弟子之所以沉默不语,是因为出家人对内勤修三业,对外不做三事,所以没有看到冒犯。今住今右卫门、今住今右卫门比丘和出家人应注意不要放纵自己。勅令》中说:"比丘、尼当慎勿放逸"。 下面简要介绍今泉今右卫门的戒律。
以下是今泉传授的戒律摘要。僧伽吒:"若有比丘住于夏日,精勤修习,必得果道!如果有许多比丘住在夏天,精进修行,就能获得道果。我担心,当我搬到另一个地方时,就不能这样享受了。应作白得。噶玛巴的自我意志。上一问题的答案是:"增上自恣羯磨。僧众会听你的!若僧时来僧忍听,僧今日不自恣,四月满时自恣。我将在第四个月结束时这样做。此后,第四个月的自弃期满。
10. 自我放弃的增减法则。法云 若欲自恣者,闻异地比丘畏斗,未备来此自恣,比丘应若二若三,减日自恣。若闻入界内,应设浴等安置,然后至界外作自恣。若能如此,则为善。若不能,则应按以下方法去做。不能则行,行则随其所愿!若僧人时日已到,愿听者,今日不弃。我将在黑月十五日这样做。(言已,我将增自愿。)如果客比丘留至黑月十五日,老比丘应作如下声明: "其次,我将增强我的自责,并作如下声明: "大德僧听我说!如果僧人同时到达,僧人会听他的。若僧今日不自愿,白月十五日自愿。僧将于下月十五日自愿。(若客比丘不去,老比丘应依法强和自弃)。
四僧自弃的影响及其重新认识:
毗卢遮那住世,佛法住世。佛教的未来不是建立在戒律和智慧的基础上,说白了就是名不副实。就戒律而言,没有因果律,或因果律不成立,只是空口说白话。没有实践的禅修只是口头禅。没有戒定慧的基础,就无从开发智慧。戒定慧三学对佛教何其重要,就像三脚架的三条腿,缺一不可。
自律日》在《法集》二十犍度中占有重要地位。也可以说,它是落实佛戒、清净戒律、成就道业、僧团和谐、僧团声誉的关键。纵观这一制度的实施,目前的佛教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为了让佛教重新树立威信,我们必须重新认识自我戒律的意义和方法。今天的 "自恣日 "虽然是一个重要的节日,但其内涵却有些失落。借此机会,我想对其进行回顾和研究。